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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阶段
1、选择法院:离婚诉讼一般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2、准备材料:包括离婚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身份证等。。
3、提交材料:提交给法院,等待审核。
二、调解环节
1、双方和好:若同意,可选择撤诉或记录和好协议。
2、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婚姻关系解除。
3、调解无效:将进入开庭审理程序。
三、审理过程
1️、通知开庭:法院会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2、庭审流程:原告、被告依开庭时间到场参加庭审。诉讼离婚,建议 咨询和委托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需要陈述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回答法官的提问等。
四、宣判时刻
1、判决结果:首次诉讼离婚,可能不符合条件而不判离。
2、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可提出上诉。
3、再次起诉:若不判离且坚持离婚,可在特定时间后再次起诉。
离婚案件的司法惯例是:在司法实践中,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审通常不判离。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一审法院不判离,而你作为原告又坚持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满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或者一审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后(期间保留好能够证明分居的证据),再次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一般不建议上诉,可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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