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流程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涉及多个参与方和多个环节。以下是竣工验收流程的详细步骤:
一、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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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若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
二、通知与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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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需要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准备验收资料:施工单位需要准备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必要的验收资料。
三、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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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过程包括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并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需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形成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需要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四、整改与备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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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若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会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需要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写出《整改报告》,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对重要的整改内容,监督人员会参加复查。 备案:验收合格后五日内,监督机构会将监督报告送住建委。建设单位则按有关规定报住建委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勘察和设计质量检查报告等必要文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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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验收: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还需要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如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等,并取得相应的验收合格文件。 资料完整性: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总的来说,竣工验收流程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参与方的过程,需要各方密切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