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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一、明确遗产范围与性质
1、遗产的合法性: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任何非法所得均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2、遗产状况:了解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包括财产的具体类型(如房产、存款、车辆、知识产权等)、数量、价值以及是否存在抵押、共有等情况。
二、确定继承人及顺序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首先确认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应按照遗嘱或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特殊继承人的认定: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同时,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应纳入考虑范围。
《民法典》还规定,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也将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三、其他注意事项:
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1、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转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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