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器械三类办理要求:
一、场地要求:
1、一般情况下,仓库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30 平方米;经营植介入医疗器械仓库和经营场所应在同一建筑物内。
2、如果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仓库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200 平方米。
3、若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场所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仓库不小于 60 平方米,还应有至少 20 立方米的冷库。
二、经营场所: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40 平方米,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 25 平方米(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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