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律师
深圳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哪些主体可能触犯本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不是故意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什么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如果只是利用在本单位工作,熟悉工作环境等条件不能视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构成本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应如何处理? 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什么是“数额较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深圳法律咨询电话热线:
值班律师:蔡律师
联系单位: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
律所网站 />
在线QQ: (QQ咨询毕竟效率有限,敬请及时拨打电话,如遇不通请QQ留言)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世纪豪庭(江西大厦)19楼[福田中心区车公庙招商银行大厦(站台)正对面,或站台为深航大厦]
更多详细咨询和案件委托请进深圳律师网
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一九九三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刑事事务部负责人。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卓越,共代理千余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成功辩护了多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长期职业过程中提倡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保证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以精湛的专业、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从事法院审判、专职律师工作十七年之久,既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有长期的法庭实战经验,“专业、负责、诚信、高效”是律师持之以恒的执业理念。限度地维护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