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学院特举办“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负责,严于利己,不骄不躁,吃苦耐劳,勇于开拓。
(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科学文化素质。
(4)敬业爱岗,团结同志,协调配合。
2.2 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和常用量的法定计量单位。
(2)误差和数据处理基本概念。
(3)实验室用电常识。
(4)食品检测基础知识。
(5)化学基础知识。
(6)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
(7)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
(8)食品安全卫生基础知识。
(9)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资格1550元/人;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
昆明 11月20-22日 昆明市官渡区明通路20号(环城南路与明通路交叉)
成都 11月20-22日 成都市高新区(具体位置开班前一周通知)
广州 11月25-27日 广州市天河区
六、培训时间:全国各地每月开班。登录查询。
七、联系方式: 李 彬 老师 联系电话: 159 8911 4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