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指令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EC)始定于1973年,被认为是新方法指令的前身。1993年修订为93/68/E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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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电压指令(简称LVD)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低电压设备的定义供电条件为50~1000Vac或75~1500Vdc的电气设备。符合该供电条件的计算机及其相关外设产品在此指令的管辖范围内。该指令涉及此类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
——电磁兼容EMC指令(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EC)始定于1989年,后经两次修订,版本为EC。
此项指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电气及电子产品产生对其他设备的电磁干扰,以确保电子设备运行的安全及稳定,同时也规定设备必须能够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该指令并未规定具体的数值,只规定了基本保护要求。
——关于有害物质和废旧电子回收指令
2003 年2 月13 日,欧盟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EC 号指令》(WEEE 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EC 号指令》
(RoHS 指令)。根据WEEE 指令,对于2005 年8 月13 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资金将由生产者提供;对于在2005 年8 月13 日前投放市场(用于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的产品报废(“历史垃圾”)后的管理处置费用将由生产者提供。根据RoHS 指令,从2006 年7 月1 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
三、标准要求
1、电气安全
低电压指令中涉及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电气安全标准为EN60950。该标准修改采用了IEC标准IEC60950。
涉及电视机等音视频产品的电气安全标准为EN60065。该标准修改采用了IEC标准IEC60065。
2、电磁兼容
EMC指令中涉及到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电磁兼容协调标准有EN 55022、EN 、EN 。欧盟对IT设备的抗扰度要求,根据其使用环境的不同,分别执行标准EN系列标准适用于在居住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使用的IT设备,检测项目包括:8KV空气放电抗扰度(EN),3V/m辐射抗扰度(EN)和1kV的快速脉冲群抗扰度(EN);适用于在工业环境使用的IT设备,检测项目包括:4KV接触放电和8KV空气放电抗扰度(EN),10V/m的辐射抗扰度(EN),2KV的快速脉冲群抗扰度(EN),4KV共模、2KV差模冲击浪涌抗扰度(EN),10V感应场的传导抗扰度(EN),30A/m的脉冲磁场抗扰度(EN),40%、70%和0%的电压跌落抗扰度(EN)。
EMC指令中涉及电视机等音视频设备的电磁兼容协调标准有EN 55013、EN 55020、EN 和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