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法律》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广东自考招生对象与待遇
凡有志青年、初中生、中专生等均可报读专科;本科就读需要各类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或电大,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专科在读生均可报读。免试入学,两年制学习(学习期满若没毕业的学员可免费继续读-直到毕业止);
三、师资条件
本校辅导班的所有课程均由中山大学相关学科资深教师上课。经本校辅导考试不及格者,将安排重修。本校充分体现《考试大纲》精神,针对性强,质量保障,合格率高。
四、广东自考学习模式与招生人数
由中山大学骨干教师系统授课并进行针对性的考试辅导。采用周末学习形式(周六、日上课)。(统一参加每年1月和7月考试,部分课程参加每年4月和10月考试)。按报名先后审核录取,额满为止。经辅导考试不及格者,可安排重修,即下次报考不用再交学费,只需交报考所需的报考费。
五、就业方向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全国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六、广东自考法律本科专业课程设置
主修课程:英语(二)
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文书写作、外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七、广东自考上课地点及收费标准
广州各大区均有教学点,分布在海珠区、天河区、越秀区等。各教学点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明细请咨询招生办老师。
八、报名材料及报名时间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三张大一寸蓝底相片,到指定招生办填表、注册、交费,报名后不办理退学; 即日起接受报名,额满为止(各班次招生名额有限 ,报名从速)。
九 、广东自考报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42号丰兴广场B座26楼招生办公室
(地铁3号线石牌桥站B出口,公交车BRT石牌站)
招生热线: 欧老师, 邓老师
QQ咨询: 欧老师 QQ咨询: 邓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