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认定
Q:什么是软件企业?如果企业想申报软件企业认定,要符合什么要求
A: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企业想进行双软认定,最关键是要符合第八条,即为: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
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销售合同及相应发票,须能证明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资产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而且要先申报软件产品登记。并且要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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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软件产品?要申报软件产品登记要符合什么条件?
A: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目前软件产品大致有以下几类:
1、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2、向用户提供的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
3、向用户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申报软件产品的登记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包括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二)软件产品不含有以下内容:
(1)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
(2)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3)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4)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5)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