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国对氧化镁的出口配额管理政策过于简单、粗放,主要表现是菱镁矿煅烧法生产的氧化镁和化学法生产的氧化镁混淆不清,共用一个出口代码,且都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在限制菱镁矿资源流失、浪费的同时,也使化学法氧化镁出口受阻。
其次,我国氧化镁出口配额年均在140万吨左右,且从2004年起镁砂出口采取配额招标制,在有限的配额控制下,催生了一个“新行业”——倒卖镁砂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私下里的倒买倒卖,使得出口配额许可证的价格飞涨,有些甚至高过镁砂本身的出口价格。
最后是,由于严格管控造成煅烧氧化镁国内外差价过大,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向境外走私这种氧化镁产品。如2014年6月11日海关总署通报了一起镁砂、硅铁等战略性资源走私案,涉案金额高达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