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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纠纷二审代理律师;终止租赁合同有条件?

  • 发布时间:2017-12-19 1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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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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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陈律师 ;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合同纠纷律师,胜诉率高,特擅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认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 

      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认定房屋租赁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掌握以上四点,便能很好的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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