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名称
山洪灾害无线预警广播系统,山洪灾害防治无线预警广播,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系统
二、产品用途
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系统(同时也常常称作为山洪灾害无线预警广播系统,山洪灾害防治无线预警广播)适用于平原地带、山区、公网信号不稳定、人员分布相对较散以及地形条件一般的环境条件下,该系统设备对雨情信息进行分析,根据预警模型进行判断是否需要发布预警,一旦超出预设数据,该系统将通过扬声器发出语言预警,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无线广播、传真等方式把预警信息发布给防汛人员及社会公众,以便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三、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系统设备系统情况
1、系统设备选型:
采用深圳市特力康自主研发的设备、发射机、接收终端、扬声器(50W)、音频护套线(防水、具有屏蔽功能的4芯护套线)
2、系统组网:
1)、利用GSM∕GPRS及深圳市特力康科技短信发布平台进行组网。
2)、小区域调频组网及大区域GSM短信平台组网:利用FM调频组网、 GSM∕GPRS及深圳市特力康科技短信发布平台进行组网。
3、系统运行:
对联网测试和模拟训练后本系统正式进行运行状态,在运行状态下,各站点设备的授权用户可单独对其站点设备进行控制,同时基于短信平台可对各站点进行分区管理控制。
四、系统设备功能要求
1、设备具有本地麦克风喊话功能;
2、设备具有U盘∕SD卡播报预存MP3格式音频文件功能;
3、设备具有FM公用频段广播接收功能;
4、具有GSM\CDMA公用通信网为通信信道,远程控制终端设备;
5、具有PSTN公用电话通信网为通信信道,远程控制终端设备;
6、接收终端具有调频接收功能;
7、接收终端具有远程手机、本地麦克风喊话功能;
五、服务
1、系统终验合格后进入系统质量保证期,自双方代表在系统终验合格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年。说明免费维修、维护的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
2、系统质量保证期内,服务应由原设备生产厂家提供。
3、系统质量保证期满后,服务商需提供与系统质量保证期内同等的服务。
4、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修、保管而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擅自拆动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等因素给与you偿维修。
5、服务商须认真理解上述保修要求,详细列出保修方案和系统应急方案(考虑本地化服务等),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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