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规定课时培训结业,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公共营养师证书者,享受财政补贴。
一、报名条件: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本科应届生,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工作一年以上。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二、培训安排:
1、培训地点/时间:文理学院校区, 3月、9月开课(原则上安排双休日上课)。
三、发证机构:
经培训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
四、培训师资:
绍兴文理学院人力资源专业优秀教师及资深人力资源专家组成培训师资。
四、培训师资:
绍兴文理学院人力资源专业优秀教师及资深人力资源专家组成培训师资。
五、考试时间:2015年5月、11月中旬(全国统考日)。
六、课程内容: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方面专业内容。
联 系 人:孙老师
报名地址:绍兴市胜利东路17号凯盛国际大厦16楼(城市广场斜对面,国美电器正对面)
报 名q q:1 8 1 6 6 7 6 8 6 0
报名电话: 1 3 6 2 6 8 8 1 5 6 5
0 5 7 5-8 5 2 2 1 0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