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信证明业务
功能介绍 我行接受客户申请,在银行记录资料的范围内,通过对客户的资金运动记录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对外出具资信证明函件的形式,证明客户信誉状况的一种咨询类中间业务。我行为客户办理资信证明业务分综合资信证明及单项 / 多项证明。 综合资信证明指我行对客户在银行的记录资料作较全面的描述并对该客户信誉状况进行评价的证明文件。 单项 / 多项证明指我行对客户在银行记录的各单项资料与往来情况的证明文件,一般不包括银行对客户的评价。单项 / 多项证明主要包括存款余额证明、授信额度证明、抵质押证明及开户证明等。
业务特点 资信证明业务主要用于客户在商业交往中自我介绍、向合伙、合作单位出具证明、申请营业执照及其他商业非商业用途。
办理流程 在我行开户立账往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向我行提出申请,并填写资信证明业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开具银行资信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请银行开具资信证明,一般向开户行申请,提交一份申请书,说明要求,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及董事资料。只要是有权限出具资信证明的银行均可办理,正常情况下3-5个工作日即可办妥。
公证程序:1、香港公司资料公证提供商业登记证扫描件、证件公证提供原件2、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公司签署《公证协议书》。3、一次性付清公证费用。4、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签署《公证协议书》,香港公证约3个工作日,海外大使馆认证约5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