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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产买卖纠纷律师;二手房抵押可否买卖?

  • 发布时间:2016-12-06 11:09:42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公司: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手机:18620925766
    微信:chen21070529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联系人:陈律师 ;QQ:。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货物质量瑕疵解除合同官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2、家住越秀区的陈先生来电咨询:我通过熟人介绍,从业主张某手中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住宅。由于没有中介参与,我直接向对方支付了总价30%的首期款。

      但是,在交完首期款的第三天,我进房查看的时候,一名陌生人赶来告知,卖方张某因欠他80万元,已经将此房作为抵押物。

      请问:

      我与张某的房屋交易还可以继续吗-如果那陌生男子所言属实,业主张某是否构成一房多卖的诈骗行为-

      律师回复:

      法律只认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如果张某将房屋抵押给了别人,那么他是拿不出房产证的。

      如果只是口头上或者借款协议承诺将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则不影响陈先生购买该房产的手续办理。只要张某的房产没有通过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张某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行为。

      建议:陈先生和张某一同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锁定手续为妥。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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