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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出台虚假保健品广告有望得到遏制

  • 发布时间:2015-07-24 14: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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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光瑞康电位治疗仪温馨告知:依法治国步伐铿锵迈进,又一部法律新修订后颁布。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该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广告法》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了规范。对于保健品广告中的虚假宣传,新《广告法》增加了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明确了保健食品禁止代言和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诸多被查处的案例表明,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的受害者是老年群体,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渐显的时代背景下,新《广告法》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开始热销。但随之而来的是,保健食品不良厂商通过虚假广告宣传忽悠消费者的案例也时常发生,对消费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保健食品领域日益成为虚假广告重灾区,可以佐证的数据是,2014年全国工商机关受理老年人投诉保健品2万余件,从投诉内容来看,虚假广告宣传和质量问题超过投诉总量的三分之一。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对消费者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其原因在于,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抓住了消费者心理,通过狂轰滥炸的广告大肆宣传产品的神奇疗效,并利用消费者“送健康”、“送孝顺”的人情往来畅通无阻、大行其道。

    实践表明,现行《广告法》内容不完备,操作性不强,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不相适应,不能更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的盛行。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好补齐了现行《广告法》的“短板”,对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的内容界定和惩处措施作了详细规定,有望从根本上遏制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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