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申办环保审批以及环保报告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检测资质认定审批流程及年审工作流程。
一、准入条件
(一)取得国家或广东省的计量认证有效证书;
(二)认可资格和授权检测范围能够满足环境检测的需要;
(三)有长期从事环境、产品质量、建筑质量等检测的专业队伍和工作经验;
(四)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或者在佛山相邻城市(广州、清远、肇庆、江门、中山)行政区域内设置实验室。
二、资质认定流程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从专家库调选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环境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综合备案评审。评审以评分的形式进行,对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检测机构给予发证。流程如下:
(一)递交申请。申请机构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递交《佛山市环境检测资质认定申请书》(见附件1,电子版格式可在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单位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其附表(承检项目或参数);
3.本单位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批文;
4.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近半年来);
6.本单位的经营业绩资料;
7.财务状况说明;
8.检测仪器配置表及仪器的检定证书复印件;
9.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