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4 09:54:54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深圳,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中工业园深和商务大厦303室
公司:
深圳市凯程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手机:
18520828258
电话:
0755-36610318
用户等级:
普通会员 已认证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