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6日,美国缅因州环境保护部发布部门规章第885章,指定甲醛为优先限制物质,该法规立即生效并执行。
该章节适用于在缅因州内销售的有意添加甲醛的儿童产品,二手产品、食品饮料的包装、交通工具则不受该条章节管控。
最终法案与草案内容基本相同,并强调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特定儿童产品需进行申报,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
截止目前,在缅因州制造和销售的产品中需要报告的优先限制有害物质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7种 ,除原有的双酚A、壬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镉、汞、砷、邻苯二甲酸盐外,又新增了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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