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与EC合格声明
CE认证是标志,EC合格声明是证书。
1. CE认证
CE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2. EC合格声明
根据欧盟指令,EC合格声明是由制造商或其在共同体的授权代表签发的证书,发布合格声明的制造商和制造商授权的代理是该声明书的唯一负责人,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向法定监督机构报告投放欧洲市场的产品符合应用于该产品的所有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EC合格声明通常也称之为制造商声明,
如果是多个指令是用于同一产品,可以将所有声明合并诚一份。
EC合格声明的内容各个指令规定不尽相同,但至少应包括:
——签发声明的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和地址
——产品识别:名称,规格和型号/系列号和其他相关的补充信息
——产品所采用协调标准和其他标准、规范方面的信息。
——产品所符合的欧盟的欧盟指令号及其名称
——若指定机构参与合格评定,则应包括指定机构的名称、地址、识别编号、和合格证明书的证书号等。
——合格声明的发布日期
——签发声明人的身份及签名
——其他所有需要补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