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特点:
1,快,紧邻工商总局,可以在最快的时间获得的信息。
2,准,每次上报的名称可以预先查询,不会因名称重复而被退回。
3,强,多年的从业经验+熟悉的业务环境=有能力解决疑难问题。
4,省,免去了企业宝贵的时间及往返北京的费用
构成企业名称的基本要素
企业名称由企业的投资人依法提出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无论是
企业的申请行为,还是企业名称例证关的核准行为,均应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为
根本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企业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学号
(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
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自治区、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
划名称。” 这一规定明确了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即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
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驳回复审异议 刘主任 10年执业经验 可加急 保授权咨询电话。 商标、专利、版权、高新企业、logo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