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的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成都武侯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3.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分公司注销跟普通公司注销的唯一区别就是不用登报45个工作日只需要把报登上就可以办理注销工商。注销的具体情况大体就是这个样子而还需要具体了解一些细节可以拨打我们成都大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的热线: 联系人: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