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次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为契机,围绕拆除工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负责、部门联动、责任明确、督查到位、考核跟上、奖惩兑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全市拆除工地围挡坚固美观、运输道路硬化、物料黄土覆盖到位、拆除作业洒水降尘,冲洗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拆除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工作措施
(一)各区(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海湖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严格拆除备案手续,对未办理拆除备案手续、未对拆除现场设置围挡且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拆除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并通报批评;对防尘降尘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拆除工地依据《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根据《西宁市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实施细则》要求,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属地为主,加强与各区建设局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按照“一巡查、二整改、三复查”的工作要求,每天进行专项巡查,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的报西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曝光。
(三)对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除工地,整改不到位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采取关闭项目单位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系统的措施,督促其规范拆除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