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构建以企业成长为主线的“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政策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激发企业创新主观能动性;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科技创新企业集聚,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
三、总体目标
按照“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形成科技创新企业集群。2015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新增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1500家,力争到2017年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4500家;2015年至2017年,分别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300家、400家,力争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2500家。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
1.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全面摸底调查我市科技创新企业,做好基础数据收集、分析和筛选等工作,建设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对进入基础数据库的科技创新企业,纳入我市科技计划体系支持范围。(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二)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
2.建立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按照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遴选一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统一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市科技创新委负责)
3.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支持。对纳入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其中,市财政与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财政分担比例为5:5,市财政与天河区、番禺区、花都区财政分担比例为4:6,市财政与从化区财政分担比例为8:2,市财政与增城区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财政与南沙区、黄埔区〔含原萝岗区〕财政分担比例为3:7),给予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自企业入库年度起3年内按照3:2:1 的比例分年度拨付,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对入库的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市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补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补贴。(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