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职业等级: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三、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报考条件:
初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报名考试时间:
原则上固定在每个月第三周周末或每个月第四周周末安排考试,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报考时间一般为考试时间前15天截止报名;特殊情况的视报名人数另灵活安排考试时间。目前我校每两个月组织一批考试申报,报名学员可直接咨询相关招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