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新生报到时,招生办负责人指导家长填写转学申请表,内容有:学生本人的全国统一电子学籍号,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原就读学校名称及联系电话、就读年级、父母姓名、联系电话、家长签名等。申请表一式三份留存招生办,每周一下午交给学籍管理员。信息不全的由招生办督促填写。
二、学籍管理员审查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周二学部负责人到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发给新生班主任。
三、班主任老师在转学申请表上注明转入新生所在年级班级(此表已盖好我学校公章、登封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寄给家长,家长收到转学籍申请表后,到学生原学校、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四个公章盖好后,一份留在原学校存档,一份留在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存档,另外一份申请表由家长寄给我校文化课班主任老师,老师审查后转交学籍管理员。
四、学籍管理员在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学生转学籍信息,提交转学申请,上传佐证材料(学生转学申请表拍照片),学校审核同意。学生转学申请表在学籍办存档。
五、教育局审核学校上传的转学申请,符合要求,审核同意,学籍系统自动发到学生原学校和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六、学生原就读学校,原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看到我校上传的学籍转学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转学籍条件,审查同意。我校学籍管理员就可以把学生的学籍电子档案调入我校。
七、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成功调入我校后,学生转学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