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于香港、澳门、台湾依托中国大陆的而存在,但根据国策各自享有独立的商标法律制度,因此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并不能在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得到保护,如果需要将商标在香港、澳门、台湾得到保护,需要单独 向香港、澳门和台湾相关商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香港商标注册申请指南
1、条件: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需要提供商标中文或外文名称、商品名称或项目清单;商标颜色。
2、材料: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清晰商标图样,图片尺寸要求不超过10×6厘米;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3、程序及时间:香港知识产权处查册--正式申请--初次审批--排版印刷--刊登宪报--正式审批--领取证书(10年有效);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受理(TM)证书约30天;商标注册(R)证书约8-12个月。
二、中国澳门商标注册
1、澳门商标注册种类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注册商标种类包括:产品商标、服务商标、联合商标、证明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新的澳门知识产权法在1999年12月13日通过,其中不乏类似葡萄牙及香港的商标法内容。
2、澳门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如申请人并非在澳门居住或设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则须委托以下单位作为其代理人代办申请:澳门律师公会注册律师;在澳门居住的自然人;澳门法人。
3、澳门商标注册所需资料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商标图样;委托书公证。
三、中国台湾商标注册
1、台湾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以法人申请,附年检《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电子版商标标样;20个商品名称和类别;
2、台湾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一般商标提出申请后,若文件齐备,大约8个月左右就可以知道商标是否可以注册。若无其他违法情况时,则台湾将发给核准审定书,申请人于收到审定书次日起二个月内须缴交注册费,该商标始予注册公告三个月。商标权自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