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罗湖黄贝岭律师

  • 发布时间:2024-11-05 14:38:37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深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
    公司: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
    手机:13682626811
    微信:lawyer18682126821
    电话:0136-82626811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民间借款纠纷起诉状

    原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的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2000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11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200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被告于2011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X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4%。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