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及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各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献中。在以下几种情况,公开了的发明创造并不丧失新颖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个月内,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三种情况下,不丧失新颖性。
2、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区别,是非效果,而且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3、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生产中应用制造和作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技术方案是完整的、可行的,同一技术领域内的中等技术人员能够多次重复使用效果相同,即必须具备实施性、再现性,而且必须能够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性。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是什么
1、咨询:
2、写技术交底书。
3、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目的:1、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
4 、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
5、代理。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6、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
7、初审:国家专利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在取初审合格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3年内向专利局缴纳审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