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享有对发明创造享有申请权的自然人或单位,专利申请被授权后成为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专利权。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作为发明人。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在我国,审批专利采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申请专利的个人或单位,因此申请人应及时将其发明申请专利,以防他人抢先申请。由于申请专利的技术需要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人有了技术成果之后,应首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以免因过早公开技术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