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大家都一直争论的问题。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购房者与开发商可以协商,就房屋质量赔偿条款写进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如果房屋真的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必须承担一定责任的。虽然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无直接法律关系,但只要是获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方即可在小区内进行施工。如果进入申请赔偿程序,在开发商进行责任赔偿的同时,施工单位也将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