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在宣称,他代理的商标可以保证拿到受理通知书,甚至有的还会宣称受理通知书就相当于有了商标专用权。前者是宣传,后者是误导。 商标局为了防止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被他人不当利用,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在受理通知书下方加注: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示所申请的商标已获核准注册。 因此,商标受理通知书真实的法律意义只是表示该商标申请已被商标局收到,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费也已被商标局收取,申请人在该申请时间点上所具有的排他申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