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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办理的条件:
1.预先取得国内中国检验检疫局(商检局)颁发的CO/FA/FE/FF等产地证;
2.产地证上面的信息必须属实,不能虚假,且与提单,发-票上面的信息完全一致;
3.货物在经过香港期间,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资料有哪些?
1.产地证正本一份;
2.提单复印件一份;
3.发-票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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