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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会见辩护故意伤害罪刑事律师

  • 发布时间:2016-04-27 11:16:02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岗顶丰兴广场
    公司: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手机:18802052186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广州市知名法律专家-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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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差之毫厘谬误千里!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资深律师团队,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均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

    地铁站:5、6号线区庄站B2出口,1、6号线东山口C出口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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