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范围
5.1设备范围:包括闪蒸干燥机主机1台、风机2台、换热器1台、过滤器1套、电气控制柜1台、旋风除尘器1台、布袋除尘系统1套、配套螺旋加料器、星型卸料阀、消音器及连接管道(带保温)等。
5.2技术资料
5.2.1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
5.2.2设备基础条件图。
5.2.3设备外形图。
5.2.4提供竣工图及干燥设备安装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等。
6、设备验收
6.1在设备制作过程中,招标方将对设备进行中间验收,中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检测工具及相关资料标准等。
6.2设备运抵现场后,中标方派遣1-2名代表到现场与招标方共同对设备数量、规格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验收日记。若中标方未能派出代表到工地,则招标方有权单独验收并作纪录,中标方应承认结果,验收过程发现达不到有关标准及本标书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及时更换,并不得延误工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6.3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因运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中标方应无偿更换。
7、质量保证
7.1保质期为设备装运至交货地点后15个月或开机12个月内,以先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