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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政区域公司名称变更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准

  • 发布时间:2021-02-03 1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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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驰名商标保护 更好推动品牌经济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同志接受工商报记者专访

    问:对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问题,社会上有各种不同的认识,新《商标法》修订内容也部分涉及该问题,那么应该如何正确认识驰名商标以及相关保护问题呢?
      答: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是《商标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新《商标法》相关规定来看,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也可以说就是对知名品牌的保护。主要目的是为了制止他人对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和翻译,避免造成市场混淆或损害驰名商标持有人利益。主要保护措施是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从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本意来看,驰名商标保护遵循被动保护、个案认定原则。也就是说,在某一具体案件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意味着在案件之外该商标一定是同行业全国最知名的。
      虽然新《商标法》修订对上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原则作了进一步明确,但目前社会上对驰名商标及其保护制度仍有一些不正确的认识,如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看作是一种荣誉称号的评定,有些地方政府将驰名商标认定数量作为工作考核指标,一些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仍然将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一些企业希望通过认定驰名商标获得广告效应,这些都是对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错误认识。新《商标法》特别规定,对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进行广告宣传的,还要给予行政处罚。这些法律规定有利于纠正社会上对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制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促使企业将主要精力用于加强技术、质量、管理、服务、创新上,提升商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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