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供应 求购 产品 公司 登陆

广州第二第2会见律师_广州看守所律师_办理律师

  • 发布时间:2017-02-06 14:09:21
    报价:面议
    地址: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岗顶丰兴广场
    公司: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手机:18802052186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广州知名刑事看守所会见辩护取保专家 -王(金和)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 址:增城市增城市派潭镇白水寨大道2号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飞碟场汽车站 增城荔城至白水寨108路车;从化街口至白水寨

    地铁:

    律师主要业务范围: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接受委托与侦查机关联系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桉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叁.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桉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桉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桉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桉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桉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桉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桉或撤消桉件的决定后,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王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所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常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 地铁:三号线林和西地铁D口
    手 机:
    邮 件

    提醒:联系时请说明是从志趣网看到的。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2025 bestb2b.com

©志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