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纠纷专家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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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初始状态的形成
建设工程项目经过前期规划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形成合同初始状态。
发、承包双方结合工程环境、合同条件、实施方案,确定与完成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权利义务,确定拟建项目目标、确定合同价格。
发、承包双方经过前期准备,工程投标活动就合同条件、合同实施方案、合同价格等达成一致时,合同初始状态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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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理想状态的形成
合同理想状态是在合同初始状态的基础上,依据已确定合同条件及合同正常规则推演出来的,与合同初始状态相对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施工条件及风险合理预期推定合同在某一阶段应达到的状态。
合同理想状态从合同签订时开始,人为假设合同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功能要求施工,并假设合同履行风险都是可以预计的,由此推测出合同在某一时刻最有可能达到的状态。
合同理想状态是对合同实施阶段控制目标的推定,能够与合同初始状态互相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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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现实状态的形成
合同的实施不能脱离项目实施环境、合同条件及实施方案单独存在。
当合同初始状态受到干扰导致合同执行不能按原定实施方案执行时,发、承包双方需从工程环境和合同文件出发对合同条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就现有合同条件、实施方案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该调整是从合同工期、价款、质量标准或某些施工条件等的改变造成的合同状态改变出发,对合同由理想状态过渡到合同现实状态的补偿。
这种由于工程项目固有的单件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导致的合同状态不能完全按照事先的约定和预期向理想状态发展,但为了推进项目顺利进行而对理想状态的修正便形成了合同的现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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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目标状态的形成
合同执行完成时应该达到的合同状态就是合同目标状态。自合同初始状态形成,合同由理想状态不断向合同的现实状态过渡,向合同最终目标逼近,按期交付合格工程并顺利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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