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伸缩缝
1.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伸缩缝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大间距宜符合表1.38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大间距(m) 表1.38
结 构 类 别 室内或土中 露 天
排架结构 装配式nbsp;
框架结构 装配式 75 50
现浇式 55 35
剪力墙结构 装配式 65 40
现浇式 45 30
挡土墙、地下室墙壁等类结构 装配式 40 30
现浇式 30 20
注:1. 装配整体式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现浇式的数值取用;
2. 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布置情况取表中框架结构与剪力墙结构之间的数值;
3. 当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露天栏的数值取用;
4.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在对下列情况下,表1.38中的伸缩缝大间距宜适当减小:
(1)柱高(从基础顶面算起)低于8m的排架结构,由于刚度大,温度收缩引起的柱顶水平位移可能导致柱中产生较大的约束应力;
(2)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的排架结构,由温度变化所造成的约束应力较大;
(3)位于气候干燥地区、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或经常处于高温作用下的结构,因温度变化所造成的约束应力将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