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的咸宁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的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对单位的自有和咸宁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一、咸宁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定义和适用范围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是在需改变咸宁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时,通过对原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确定结构安全度,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可能性作出评价的过程,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主要适用于需要增加荷载或改动结构的房屋。
二、咸宁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改建方案及技术要求。
2、了解房屋原始结构和原始资料,检查和记录房屋承重结构的完损状况。
3、必要时,对相关部位的建筑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检测。
4、按现行设计规范进行房屋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载能力验算。
5、对改建房屋尚应进行抗震能力复核。
6、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适用性提出检测结论。
湖北安测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第三方的咸宁房屋检测机构
通过对各类房屋的安全性鉴定、咸宁房屋可靠性鉴定、火灾影响鉴定、咸宁施工对相邻房屋影响鉴定、抗震鉴定、构筑物鉴定和房屋倒塌鉴定等鉴定案例的介绍和分析,给鉴定人员提供了各类房屋鉴定的基本方法和思路。
根据相邻工程施工特点及房屋结构状况,房屋变形和裂缝监测频率建议如下:
1)咸宁房屋沉降监测点布置且初始值设置之后,监测频率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
2)围护施工开始至开挖前沉降监测频率1次/周;基坑开挖至底板浇筑完成期间沉降监测频率1次/天;底板浇筑完成至结构施工结束沉降监测频率为1次/周;
3)达到监测报警值时,沉降监测频率不低于2次/天,出现特殊紧急情况,根据工程需要适当加密监测频率;
4)咸宁房屋倾斜检测,在一般情况下测量频率采用1次/月,当沉降监测频率加密到1次/天以上时,采用1次/周;
5)咸宁房屋裂缝观测,原则上与沉降监测同步,但考虑滞后效应,观测频率适当降低,一般为1次/周。
6)具体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的施工工况作适当的调整。
咸宁房屋检测机构主要范围:咸安区、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嘉鱼县、赤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