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 1).经济有效——为客户策划经济有效有物流方案,使物流物资流通及料件周转加快,加速客户资金回笼和实现企业的零库存
2).准确安全——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方式,将货物送到正确的地方,全程信息跟踪,确保客户供货方无缝链接
3). 货物、运费低风险——可实现上门收货、门到门运输、货到付款、签单返回。
海运条款是船舶保险合同中的一个基本条款。我国参照国际海上保险惯例,亦在船舶保险条款中规定了条款。其主要目的是要求被保险船舶不能从事海上拖带或救助服务;不得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停靠和离开;禁止被保险船舶从事为拆船或为拆船出售目的的航行。在此限制范围内,除非被保险人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加付所需的保险费,或者对于为了拆船或为拆船而出售的航行另行投保航次保险时,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人的责任,保险人不负责任。
箱型、载重及计费简介:
20GP= 5.98×2.35×2.38=33.44立方米(28吨,适于装重货,例如粮食、矿石粉等)
40HQ=12.03×2.35×2.68=75.76立方米(27吨,适于装泡货,例如家具、轮胎等)
计费方法(门到门):装货拖车费+海运费(含码头费)+送货拖车费,其中装货和卸货人工由厂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