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厂废气处理:由于药品多数是有机物,异味大不溶于水而难以处理。吸附脱附处理
活性炭对于某些特定VOCs因子具有良好的吸附作用,且可脱附再生,虽然存在实际运行费用较高,二次处理麻烦,效果难于随时监控等问题,但仍在有机废气的传统处理工艺上,占有重要地位。
不过,通过对某市某某制药车间废气情况进行分析,结论是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方式处理却并不合适,这是因为:一般认为,硫化氢、胺类、醛类(如某某制药车间废气因子中的硫化氢(H2S)、三乙胺(C6H15N)、甲醛(HCHO)等)本身就是不适合活性炭吸附的物质。
分子量低于45的高挥发性物质,如某某制药车间废气因子中甲醇(CH3OH,分子量32.04)、硫化氢(H2S,分子量34.08)、乙醇(C2H5OH,分子量46.07)、乙硼烷(B2H6,分子量27.67)、甲醛(HCHO,分子量30.03)、氨气(NH3,分子量17.03)等,基本上不被活性炭稳定吸附。
高分子量化学物具有低挥发性、虽与活性炭有很强吸附力,但再生脱附非常困难,因此,一般认为分子量大于130的化合物(如某某制药车间废气因子中氯甲酸苯酯C7H5ClO2),不适于吸附脱附的处理方式。
某某制药车间各种有机废气因子沸点差距太大,如DMSOL(三甲基亚砜,沸点197.5℃)、氯甲酸苯酯(沸点187℃)、乙二醇二甲醚(沸点197.5℃)、二氯bing酮(沸点173.4℃)等沸点很高,与低沸点的因子硫化氢(沸点-60.4℃)、乙硼烷(沸点-92.6℃)、甲醛(沸点-19.5℃)等相差太大,非常不利于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