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
如果他人直接大段复制或者直接使用你的软件代码,则可明显判断出侵权,但对于利用你软件的算法、数据结构移植抄袭的行为不能保护。
2.我国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采取方式如下: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之前写查资料的时候,看到有一些对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延及思想的个例,但目前学界对此有争论,因为涉嫌违背软件著作权保护表达形式的目的。
所以综上,软件著作权登记对直接抄袭行为有一定的保护能力,但对于核心的算法、数据结构以及涉及的商业模式不能起到好的保护。对于某些软件可以考虑申请专利予以保护。
对于公司来讲,软件著作权登记还是很有意义的,
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是历史的产物,是一个很不符合逻辑的选择。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有关文学、艺术的作品,与人的精神世界有关系。软件虽然也是语言写的(比如源代码、高级语言),不过却没有任何艺术可言,而且实际上解决的是生产力的问题,不是人的精神世界的问题。
但是,因为美国是软件大国,它的软件产业全球第一,它要保护自己的软件。
在知识产权法领域,著作权保护已经有了伯尔尼公约和版权协定等共约,作品自创造出来之后就可以得到保护。
于是,美国就推行利用著作权保护体系来保护软件,这种借道的方式简单、快捷、有效。这样一来不用重新制定各国的条约,二来软件创造出来就能得到保护,不用在经过审查、授权,三来保护时间还长,一般都要保护五十年以上(发明专利保护时间仅为二十年)。
刚开始很多国家反对,包括欧盟国家。但是,美国利用它强大的影响力让世界同意了它的观点。现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用著作权法来保护软件作品的。
不过,软件毕竟不是文学艺术作品,已经表现出了某些水土不服。比如,对软件作品独创性的判断问题、思想和表达的划分问题,都与传统作品不同。
现在正在加强对软件在专利方面的保护,以前纯软件不能申请专利,只能跟硬件结合在一起申请,现在已经有了某些松动。
不过,说到废除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还遥遥无期,毕竟,著作权依然是软件权利保护最有效地、最常用的方式。
从软件著作权最原始的作用来说,企业将软件、各类系统、APP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明确软件作品的完成时间、权力关系,尤其是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等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很好的明确作品的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
企业通过登记软件可以更好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同时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软件产品登记可以作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可以帮助企业在我国境内内经营或者销售其产品,并出版发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企业融资的工具,在申请科研项目或者专项资金时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可以增强客户的企业实力的直观印象和判断。
上面谈到的几点都是软件著作权对企业本身最基本的作用,目前对于企业来说,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最重要的是可以作为双软企业、高新企业认证的证明材料,从而获得税收减免、资金奖励等政府的优惠政策。
可以说,企业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主要是奔着这些“增值福利”去的,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不仅国家对于这类申请有鼓励政策、优惠政策,各地政府还有不同程度额补贴,
企业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必须要到北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材料,对于企业来说来回的车马费、各种费用加起来反而不如找代理机构来的划算。
详细可咨询恒标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