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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分析

  • 发布时间:2018-12-04 0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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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建筑分类 

    名称

    一   类

    二 类

    居住建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19F)

    十层~十八层的住宅10≤F≤18

    公共建筑

    1.    医院

    2.    高级旅馆

    3.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    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科研楼、档案楼等。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住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11.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电力调度楼、广播电视楼

    12.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科研楼、档案楼等。


           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1 防火和防烟分区z89g88l5ysqw

    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允许大建筑面积

    建筑类别

    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m2)

    一类建筑

    1000 m2

    二类建筑

    1500 m2

    地下室

    500 m2

    注:1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注:2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大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5.1.2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5.1.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1.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1.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表6.1.1规定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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