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经成为互联网之后最为瞩目的现代技术,除了BTC、ETH之外,美国证监会(SEC)将加密货币都划入证券型通证(Security Token),需要接受证券法监管。目前证券类通证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根据业内的普遍理解,可以简单定义为符合监管的资产通证化(tokenization),这个定义主要包含两点:
(1) 通证的发行和交易需要符合政府相关机构的监管;
(2)各类资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在区块链上以通证的形式流转。
而易易见,监管是证券类通证的重点。以在美国发行证券类通证为例,证券类通证需要接受 SEC 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监管,发行证券类通证的主体也将受到联邦法律的约束,通常而言,证券类通证还需要在SEC注册(满足特定条款而豁免的除外,如 Reg A+, Reg D, Reg S 等),并需遵守证券法的种种规定。监管行为将推高证券类通证的发行和交易成本以及参与门槛。
美国证券类通证发行优势
一是降低投资和交易门槛:比如一幢价值不菲的写字楼或名画 可以使用证券化通证拆分成理理论上无限小的单位,大降低投资门槛,任何普通人都可参与。
二是增强资产流动性:比如一个封闭期为12年的私募基金,投资人只能在12年年后才能收回自己的投资,但如果将基金通证化,那么投资人可以随时买卖基金金份额,实现资产的流动。
三是相对传统融资方式更更低的发行费用:传统的IPO发行费用和时间成本极高,站到募资额的 4-7%(PWC)。而采用STO的方式,成本将大降低。
四是降低监管摩擦成本,实现全球化交易:通过监管程序化的方式,降低监管成本与难度,打破监管机构之间、国家之间的壁垒,使资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易更加便捷。
五是提高市场效率:因为这些通证可以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和交易(只要符合规定),资产的定价将更加公平,价格发现机制更,因此对投资人具有吸引力。
六是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仅在美国,每年就创建了超过 65万家公司,但是华尔街,硅谷和天使投资者没有为创业公司提供足够的资金。因此,受监管且符合要求的“证券类通证发行”或 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s)可以帮助中小型企业获得新的融资渠道。
发行STO必须能够回答以下几个问题并权衡利弊:
1、融资目标金额是多少?
2、主要融资对象是谁?
3、国内公司营业额达到多少?
发行STO主体公司架构设计
(1)VIE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主要是中国公司在境外上市时,由于敏感业不允许外资进采取的法律结构。通讯业商上游戏业通常不允许外资进。
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通常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境内进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上市公司是境外公司,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这种公司结构其实就是我们经常在赴美上市公司提到的VIE结构,业务实体是上市公司的VIE。
这些公司通常的做法是:
1、公司的创始人或是与之相关的管理理团队设置一个离岸公司,比如在维京群岛(BVI)或是开曼群岛。
2、该公司与VC、PE及其他的股东, 再共同成立一个公司(通常是开曼),作为上市的主体。
3、上市公司的主体再在香港设立一个壳公司,并持有该香港公司100%的股权。
4、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或多个境内全资子公司(WFOE)
5、该WFOE与国内运营业务的实体签订一系列列协议,达到享有VIE权益的目的,同时符合SEC的法规。
采用这种结构的公司,好处有许多,最显著的就是一有税收优势;二能满足国家的某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