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中巴原产地证,办理双抬头巴基斯坦FTA原产地证,
——中国出口巴基斯坦可以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客户可以享受关税待遇,而中巴FTA原产地证可以办理单抬头(即贵公司自己办理贵公司抬头),也可以办理双抬头(即代理公司代办,证书shipper显示代理公司O/B贵公司)。产地证双抬头简单的说是贵司委托我公司出产地证又以我公司的名义代表贵司申请出产地证,这跟您自己公司出的证使用权限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由于其证书编号开头为P,所以也称为FORM P。中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商品,只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和已公布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都可以凭借中巴FTA原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
——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双方承诺分两个阶段 对90%的货物进行关税减让。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5%的产品关税将在3 年内降至零。自《中巴协定》2007年7月实施以来,中巴两国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迅速。2010年,双边贸易额为86.7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 69.4亿美元,进口17.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8%、26%和37%,显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
——自2018今年4月30日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9号关于“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自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出口巴基斯坦的货物需要办理中巴FTA原产地证的,需在报关之前办理,因为报关需要填报原产地证号的,如报关没有填报产地证号,货物到达目的港,不再享受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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