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条件:
1、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持证人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2、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有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记录的;
5、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
6、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考核大纲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复审提交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2、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填写《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申请表》;
5、本人亲自参加培训结业单。
注:叉车驾驶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件期满3个月前申请复审,逾期不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将给予注销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