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4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5 沟槽挖深较大时,应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并符合下列规定:
人工开挖沟槽的槽深超过3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深度不超过2m;采用机械挖槽时,沟槽分层的深度按机械性能确定。
人工开挖多层沟槽的层间留台宽度:放坡开槽时不应小于0.8m,直槽时不应小于0.5m,安装井点设备时不应小于1.5m;
6 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坡度板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对于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15m;对于曲线管道,坡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7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的规格尺寸经计算确定;
2 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3 采用型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缝应采用木板垫实,横梁、横撑与钢板桩连接牢固。
8 沟槽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沟槽的开挖断面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槽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