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icp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变更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公司盖章且新企业法人签字的书面申办;
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工商局查询章);
三、变更icp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需提供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变更前及变更后公司章程(工商局查询章);
五、企业法人签字、公司盖章的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证件号、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还应提供企业法人股东相应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
六、新企业法人复印件;
七、变更icp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公司盖章且新企业法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八、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九、icp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条件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