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通过查勘、检测和验算等手段,对既有房屋结构当前的完损和使用状况、抗震能力与危险程度,做出科学的鉴别、评定的技术性管理工作。
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一般由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执行,通过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以及使用状况的安全性进行鉴别、评定,并全面综合分析查勘描述和检测数据,从而正确判断房屋工作状况和评定等级,给出鉴定结论和一定的处理建议。通常,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都需要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屋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钢、钢混结构55年、砖混结构50年、砖木结构40年、简易结构10年);装饰装修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增加荷载的;特殊用房三年未作安全鉴定的;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因毗连或邻近兴建、扩建、改建而可能影响房屋安全的;房屋拟进行转让、租赁、抵押等活动的;超过前一次鉴定的安全有效期限的等。
房屋出现下列情形危及使用安全的,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滑移、开裂的;
2、基础开裂破损的;
3、墙体开裂、位移、倾斜、风化碱蚀的;
4、梁、板、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变形、位移、钢筋锈蚀的;
5、木质构件腐朽、变形、节点松动的;
6、钢结构构件或者连接件开裂、锈蚀,焊缝、螺栓或者铆接拉开、变形、松动的;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